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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奇觀:小偷也是一種「政績資源」

20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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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三才網訊】提要:轉錄幾篇有關大冶市公安局下達抓小偷指標,論功提拔的評論。大冶為中國特色的執政創新能力又書寫了新篇章!好玩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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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某小偷協會給湖北大冶警方的一封信

   據12月11日《長江商報》報道,大冶市公安局決定以全局幹部調配為契機,進一步此類違法犯罪打擊力度,要求擬提拔的66名三級單位負責人,每人必須在2009年元旦節前完成一項“硬指標”。其中61名擬提拔的男民警必須抓獲一名小偷,否則其任期順延。

 大冶公安局:

  你們好!

  欣聞貴局為增強民警保護百姓的意識,要求61名擬提拔的男民警,每人必須在2009年元旦節前抓獲一名小偷。(12月11日《長江商報》)我們知道你們“言必行,行必果”。 

  而且,配合貴單位完成好本次任務是我們小偷協會義不容辭的責任。為此,本協會特致函商量相關事宜。

  說實話,真是沒想到,世界會如此的奇妙:以前俺們見了你們大蓋帽的可是要繞道走,最多也只敢側眼瞧;但有了這樣的考核指標,俺們可就成了你們的“組織部長”了,沒我們出來活動,你們別想升職。經過本協會商量,會員一致提出要和你們談談幾個想法。

  一、配合你們完成工作,兌現承諾,那是我們的義務,本協會保證堅決完成,絕不打折扣。

  二、本協會由於人手不足,經費也十分緊張,特申請擴大隊伍,還望貴單位一路綠燈,莫加阻撓。

  三、由於時間緊,任務重,為防止發生意外,特向貴單位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請貴單位做好以下兩點:一是,要先給擬提拔的民警打好招呼,在接洽我們協會會員的時候,出手要輕一點;二是,由於我們要增加出手次數,但一些市民法律意識太差,把我們小偷不當人。故此,我們會派人在暗中盯梢,一旦有人失手,放風的人立即報警,請求你們務必在5分鐘之內趕到,以保護我們人員的安全。

  四、為配合好你們的工作,我們需要保持足夠的精力。所以,在配合你們完成每一個任務指標時,我們的會員進了公安局,請在生活上給予照顧,好吃好喝。

  五、本協會有些會員是老手,在道上走多了,難免會沾染上其他案子。為保證有人按時開展工作,請只審查某次的行竊行為,對其他問題不要多問。

  六、人手緊、任務重你們是最清楚的。要完成好任務,我們只能加班加點。希望你們只進行短期拘留,最好只罰沒當場所得款物,扣留時間別太長。

  七、為了調動大家的積極性,也請採取一些激勵措施。譬如,不要我們會員每一次出手就捉。這年頭,沒有經濟上的刺激,隊伍不好帶,請予以考慮。

  八、我們不圖貴單位能“滴水之恩定當湧泉相報”,還請在以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投桃報李,相互配合!

  以上條件萬望答應,如若不然,我們協會會員一致表示將在2009年元旦前暫時歇業。

  某小偷協會

  猴年馬月狗日  

  (作者:郁樗)


第二篇:小偷,也是寶貴的“政績資源”

2008-12-12 11:31 中國網 作者:張麥

  年關將至,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黨委日前作出決定,以全局幹部調配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此類違法犯罪打擊力度。該決定要求擬提拔的66名三級單位負責人,每人必須在2009年元旦節前完成一項“硬指標”。其具體指標是:5名擬提拔的女民警必須化解一起信訪案件,61名擬提拔的男民警必須抓獲一名小偷,否則,其任期順延。(12月11日《新京報》)

  這“提拔條件”的出台,還真讓平常對小偷仇視有加的民警才深感小偷之“寶貴”,甚至悔當初沒能“留養”些小偷供自己今天完成“指標”。因為,掐指算來,此刻距2009年元旦已為時不遠,倘要在這小小大冶城區捉拿出60多名小偷規案,該何其難也。可現實情形是:若未按規定提著小偷去見面,虛位以待的提拔交椅,當是“過了此渡無好舟”矣!

  我想,面對這次的提拔機會,任何擬任提拔的民警都不會放過。那麼,據以往公安機關出台類似規定后某些民警所創造的“經驗”推測,大冶市這批擬提拔的男性民警,將可能採取的“有效對策”就不外乎:要麼,故玩“逮住黃牛便是馬”的誣陷把戲,即對公共場所那些舉止不太規範的“疑似小偷”咬定為小偷,並逼其“自招”而做足“鐵證材料”上交;要麼,以舞台上“演雙簧”的辦法,找熟悉或不熟悉者扮演“小偷”,然後再去“手到擒來”——此把戲早在幾年前就曾有民警為完成破案指標玩過。除此,料想也再無他法的吧。

  從穩定治安、保護民生角度講,要求警察積極打擊小偷,不僅很有必要,而且也是其不可推卸的職責。但將這項在平時就應當抓緊和抓好的反扒工作,留待提拔警察職位時才以“定指標”的方式去“打突擊”,這不僅為難民警,更對確保社會的長治久安不利。可上級偏要以臨時性的“人手一賊”硬指標考察擬提拔民警的“政績”,否則就“任期順延”,這就難免那些不願“任期順延”的民警,搗騰出“逮住黃牛便是馬”或“找人扮小偷”的荒誕戲來。

  借這個機會,筆者要代為大冶市擬提拔的民警呼喚——親愛的“小偷”,盼你趕快現身啊!同時也借這個機會,筆者還要代大冶市擬提拔的民警,向即將可能被故意誣陷為“小偷”的無辜者們,向被選定的“替身小偷”們,道一聲——委屈你們了,謝謝你們了! 

第三篇:抓小偷硬指標,別逼出“警察養小偷” 

2008-12-12 11:30 中國網 作者:溫國鵬

  每一個荒唐的理由都會造就一個荒唐的硬指標,而每一個荒唐的硬指標都會讓我們想起那隻聰明的貓:主人以是否能抓到大老鼠來決定是否獎勵給貓大魚吃,苦於無法完成指標的貓只得將抓到的小老鼠統統用主人的糧食養起來,等到養到足夠大足夠肥的時候再拿去換魚吃。

  養貓是抓老鼠的,沒有老鼠說明貓是盡職的,不能因為貓在某一個時間內沒有抓到老鼠而否定貓的工作,考核貓的標準只能是家裡有沒有老鼠偷糧,如果過多地關注貓是否抓住了大老鼠,那就要壞事;警察是抓小偷的,沒有小偷可抓說明警察們是合格的,如果硬要制定一個硬指標對警察進行考核,也只能是群眾的滿意度、是老百姓的安全感,而不能是在特定的時間撞到警察槍口上的小偷數量,否則一定會出事,而且是出大事。

  面對升職的誘惑,警察一定會祈求上天讓一個不開眼的小偷正好在這僅剩的20多天裡面落到自己的手裡,但是,面對著61個警察的至少61個小偷的“龐大需求”,恐怕上天也會有照顧不周的地方,那些不被上天“眷顧”的警察恐怕只能另闢蹊徑,警察總不能冒著絕大的風險去誣良為盜甚至逼良為盜,也就只能寄希望於事先與小偷間建立的“良好關係”了。

  我們只能替大冶的老百姓們祈禱,這樣的“硬指標”只是某個領導頭腦一熱的產物,千萬別成了制度,別搞成警察提拔的必由之路,否則,說不定被逼的走投無路的警察們就成了那隻“養老鼠的貓”,會在某一年的元旦前,拍著某個小偷的肩膀說:“養兵千日用兵一時,一年來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你也是頗為照顧,現在是你知恩圖報的時候了,你進去蹲幾天,我升一級,明年還可以繼續合作,豈不是皆大歡喜?”貓是不是吃得到魚取決於老鼠是否喂得夠大夠肥,警察是否能升職還得依賴於是否能和小偷建立良好的關係,以便於在必要時“挺身而出”,這到底是充滿噱頭的黑色幽默還是代價高昂的荒唐鬧劇?

  貓養老鼠的結果是老鼠越養越肥,貓得到的獎勵越來越多,而主人家的糧食卻越來越少,不知道這個結果是否能給大冶方面一點警示。要知道,抓小偷硬指標的結果恐怕不會是大冶地區信誓旦旦要實現的“發案少、秩序好、群眾滿意、社會穩定”,而只能是逼得“警察養小偷”,弄成了“小偷隨抓隨有,群眾不堪其擾。” 
 
第四篇:反方觀點:如何寬容看待“抓賊升職令”? 

2008-12-12 新華網 作者:陳一舟

  “抓賊升職令”是形式主義嗎?實話實說,我並不這麼看。對此嗤之以鼻的人,一定沒有仔細閱讀新聞,就盲目跟風而起。我們先來看該“令”出台的背景,時下已近年關,大冶城區侵財類違法犯罪呈高發態勢,也就是說,面對盜竊行為高發的大環境,警方這才“突發奇想”,讓擬提拔的民警上街抓賊。由此來看,大冶警方其實是結合實際進行的一場“提拔考試”,是考察機制的創新。

  還需要指出的是,這61名擬提拔的民警將成為“三級單位負責人”,這說明他們未來的工作崗位是基層派出所,將直接戰鬥在“保境安民”的第一線。既然如此,讓這些即將派駐基層的領導提前溫習一下抓賊的本領,有何不可呢?反過來說,一個基層民警,如果連抓小偷的本事都沒有,又何談盡職盡責呢?所以,這既是一種有益的工作體驗,又是一種能力的鍛煉,更是使命感和責任感的增強。

  至於說到他們是否會“弄虛作假”,其實根本就是無稽之談。我不相信,為了升職,這些民警能憑空“造”出“小偷”來,而即便是“偽造”成功,也不可能通過上級“驗收”。退一步來講,即便是“天下無賊”,這些民警苦苦守候也抓不到小偷,也不是什麼壞事。其實,切入到現實生活中,連我等普通百姓都能在生活中發現小偷的蛛絲馬跡,何況是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察,只要民警們用心儘力,抓一個小偷的要求並不苛刻。

  在我看來,“抓賊升職令”是體驗而非形式,是考察科目而非作秀,雖然在方式方法上還有待完善,但這種理念卻值得肯定,我們對此不妨多一些寬容。如果非要說這是形式主義,那麼我也要說,小偷抓一個就少一個,就會讓百姓少遭受一些損失,社會治安多一分保障,這種形式走了也比不走好。 


第五篇:不怕多抓就怕亂抓 

2008-12-12 作者:劉國傑

  對於大冶的小偷來說,肯定是一條最壞的消息;但對於擬提拔的警察來說,不一定就是一條最好的消息。因為現在離2009年元旦只有20天時間了,在這20天里,小偷“按兵不動”或“望風而逃”,警察就奈何不了他,過了這段時間,警察也就失去了一次寶貴的提拔機會。如果擬提拔警察平均每人只抓一個小偷,也得抓61個小偷,小偷會不會自投落網?估計犯傻的小偷也不會太多,到時候肯定有警察“白忙乎”。 但大冶市的老百姓可就安全多了,小偷少了,財物丟失也少了,“群眾滿意”的目標也能實現了。

  可以肯定,大冶擬提拔的61名男民警現在抓小偷,要比平時難度大多了,不僅小偷“隱蔽”得好,而且警察同行之間競爭也異常激烈。為了完成任務,警察會不會妙招迭出,超常“發揮”呢?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種擔心是必要的,不怕警察多抓真小偷就怕警察亂抓假小偷。隨著小偷“反被抓”警覺性的增強,警察必須擴大搜尋範圍、加大抓捕力度。這樣一來,很容易把貌似小偷的良民、不屑警察的良民抓起來,雖然警察完成了2009年元旦節前抓獲一名小偷的任務,但由此造成的惡劣影響也應該在思考的範圍之內。

  大冶市公安局的用心良苦是可以肯定的,只是規定在2009年元旦節之前,61名擬提拔民警每人抓一個小偷的要求還是值得商榷的。大冶市需要的是長期社會安全穩定,而不是短期的突擊提高;提拔民警需要考察的是他長期的工作表現,而不僅僅是看他的臨時發揮。20天集中抓小偷是遠遠不夠的,群眾需要的是民警360天天天抓小偷,真正成為他們財產的保護神。小偷知道在大冶混不下去了,就會慢慢改邪歸正了,大冶市的社會治安也會越來越好了。 

第六篇:【今日關鍵詞】小偷指標 

2008-12-12 南方都市報

  提拔民警先逮小偷,像納“投名狀”

  看罷這則新聞,讓人產生一個不恭的聯想,抓住一名小偷成提拔的條件,很像林沖當年欲落草山寨,白衣秀士王倫逼他搞一個“投名狀”,也就是殺一個人一樣。

  必須在元旦前抓到一名小偷才能提拔,如果小偷不夠多,那就可能出現為了完成任務而冤枉好人的事。這種擔憂並不多餘,民警為了完成破案指標而冤枉人的事以前就曾發生,比如甘肅緝毒民警曾讓“線人”將毒品放在無辜者身上,從而破案立功。

  現在大冶市要求欲提拔民警必須抓獲一名小偷,應當是成竹在胸的,也就是說,當地小偷足夠多,肯定能抓到,那麼,既然小偷這麼多,平時為何不抓呢?這說明平時這些民警的工作就沒有做好,又有什麼資格被提拔呢?建議讓這些民警先將本職工作做好,將思想弄先進了,再考慮提拔的事吧。□瞿方業

  權力臆想,寫不出天下無賊的童話

  抓小偷本就是警察的職責,怎麼成了升職的籌碼?抓小偷既要靠能力,也得看機會,在短短的考察期內一直沒遇到過小偷,如何去抓?抓小偷並不是警察的唯一職責,不抓小偷延遲升職,等於實行了一票否決制,把抓小偷的要求置於了其他工作之上,合理性何在?如此等等,需要大冶市公安局來回答的問題可能還有很多。

  程序正義是科學決策的前提和基礎,然而不管是公務員考核獎懲條例還是幹部選拔任用制度中,都沒有也不可能要求幹部任用還得被指定完成某項具體工作。想升職就必須抓獲一個小偷,這註定只是一個拍腦袋的決定,一個權力臆想的典型。然而,缺失了程序的正義,無論初衷多麼良好,決策的實際意義大概也就只能停留在願望層面了。具體到“抓小偷”,恐怕既無法實現當地的天下無賊,也無助於優秀幹部的真正選拔。而如果在拍腦袋之初本就帶有動機不純的利益考慮,則權力更可能向亂用濫用走出危險的一步。□劉楚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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