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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餃子」到"毒奶粉」(圖)

2008-09-21 作者:新三才 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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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214

 

9月11日,新華社曝光三鹿奶粉含有三聚氰胺,導致嬰兒食用後患上腎結石。三鹿先是否認,隨即逐步承認了自己在此問題上的責任。截至9月17日,確診的泌尿系統結石患兒已達6244人,其中死亡3人。此外,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在9月17日宣布,包括伊利、蒙牛、光明、聖元及雅士利在內的22個廠家69批次嬰兒奶粉中都含有三聚氰胺。9月18日,國家質驗總局表明,蒙牛、伊利、光明三大企業牛奶品的樣品10%中,檢出了三聚氰胺。目前,政府已經對此事的責任人做出了處置,包括免職和拘留等。

 

消息傳出后,在民眾中產生了十分激烈的反應。許多有嬰兒的家庭陷入恐慌,紛紛帶孩子到醫院進行檢查。市場上的國內奶粉有許多被停止銷售,而進口的名牌奶粉卻被迅速賣完。三鹿的數千萬消費者感到憤怒和失望,有的人說“喝了十年的老品牌竟出了這種事情,以後只好自己養奶牛了”,還有的說“這樣的企業,不讓他覺得切骨的痛,中國的食品安全工程就永遠不可能實現”。網路上看到大量憤怒的言論,股市也隨之降到了兩年來的最低點。

 

這一事件使我聯想到的是從2008年1月持續到現在,依然沒有最後解決的中日之間“毒餃子”事件。從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下旬,日本兵庫、千葉兩縣的一些地區,若干個家庭逾10人先後發生嘔吐、腹瀉的食物中毒癥狀,被送醫救治。其中3人情況危重,1名兒童一度昏迷。經調查,發現所有患者在發病前均食用過原產於河北省石家莊天洋食品廠的同一品牌的冷凍餃子。中國當局高度重視此事,至今堅持調查事件的真相,日本消費者則始終緊密關注著其調查動態。在現在看來,兩個事件之間存在著某種聯繫和背景相似性。

 

首先是兩件事的聯繫。雖然毒餃子事件已經被定位“孤立的故意投毒事件”,不屬於“食品安全問題”,但是,兩個事件發生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時間相差不多——毒餃子為1月,毒奶粉“可能為3月之前”,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門也一樣。所以,不排除毒餃子問題上的進展受到了毒奶粉事件的推動。8月6日,《讀賣新聞》發表的獨家報道指出,中方有人披露了餃子問題在6月份的最新調查進展,日本國內有聲音認為,這是毒餃子問題獲得解決的重要信號。當時大家都不能指出這一消息被披露的原因。但是目前看來,這正是毒奶粉問題進入關鍵階段的時候,此時中方的負責機構面臨嚴峻考驗,如果某一級的機構出於策略的考慮而發布了這個消息,是很可能的。

 

更明顯的則是兩件事的相似性。導致數千名嬰兒患上腎結石這一痛苦疾病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檢測項目不健全、免檢企業許可權太大、對牛奶的收集策略不合理、物價上漲、醫院服務不足、奶粉的服用方式不對等等。但是,在毒奶粉事件被發現以後的階段里,各方處理過程中所浮現出的問題,卻與毒餃子事件時看到的很相似。下面,我提出四點看法:

 

一是中國的大企業社會責任感不足,在處理食品安全事件時,往往採用“掩蓋”的方法。既然三鹿集團在2008年3月的時候就已經接到了客戶的投訴,得知有嬰兒的身體出現了問題。而國新辦發布會上的說法,“三聚氰胺導致的腎結石的發病時間為3到6個月”,換句話說,如果三鹿此時以負責任的態度,及時的公布問題並召回產品的話,那麼這六千多名嬰兒中的大部分是根本不會患上結石的。然而,三鹿並沒有及時向政府報告,而是私下展開了公關活動,包括向舉報者提供補償、謀求網路媒體的幫助和秘密更換銷售商庫存的奶粉等,試圖掩蓋這一問題。然而,受到污染的奶粉多達700餘噸,這些措施是無法化解這次的嚴重危機的。中國最大的奶粉生產商犯了這樣的錯誤,顯然不是因為缺少技術常識,而是因為過度的看重自身的利益,而不是把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

 

說到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原因,不得不提出一種觀點,那就是某些企業的領導根本就不理解什麼叫做“社會責任感”,比如這次被國家質檢總局吊銷了免檢資格的蒙牛集團。今年3月27日,蒙牛集團的董事長牛根生在自己的博客上發表文章《大品牌就得負大責任》,稱“承擔社會責任是企業的第一要務”。至於如何承擔社會責任,他講了一個真實的故事。在2005年,一個孩子喝了一盒酸奶以後死去,而酸奶恰恰是蒙牛公司的產品。聽說此事以後,牛董事長不知道用什麼辦法阻止了媒體對中毒事件的報道,並在調查結束之前就收回和銷毀了那個城市裡的所有30噸蒙牛酸奶,關於這樣做的理由,他解釋說“因為消費者的安全與健康是第一位的”。雖然這個案子最後被證明是投毒案,與蒙牛無關,但如果情況不是如此呢?他在此前的行動和公關努力又該如何定性?一個乳品企業的董事長像他一樣搞不清什麼是社會責任,什麼是企業利益的話,那麼這個企業的產品出現問題,也就不難想象了。

 

二是地方政府與大企業之間的複雜聯繫。按照9月17日國新辦發布會的說法,三鹿集團已經在8月2日之後向石家莊市政府報告了奶粉被污染的情況。然而,石家莊的市委和政府並沒有按照國家的規定——“在兩個小時以內”向上級政府報告,而是把報告拖延到了9月8日,即三鹿污染事件在國內被廣泛報道了以後。至於河北省省委和政府,也因反應不及時而遭到紐西蘭總理海倫•克拉克批評。針對省市兩級政府這樣做的背景,9月13日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就有記者問“政府是否擁有三鹿公司的股份?”雖然河北省官員否認了政府擁有股份的說法,不過從事後石家莊市新華區委發出文件免去三鹿董事長田文華職務這一事實來看,當地政府與三鹿集團之間的聯繫顯然也是非常緊密的。值得一提的是,根據三鹿集團的官方網站5月6日報道——《河北省副省長孫瑞彬到三鹿調研》,在三鹿隱瞞消息期間里的5月5日,河北省副省長孫瑞彬也曾到三鹿視察和指導。當時孫瑞彬對於三鹿集團取得的發展給與“高度評價”,並強調: “三鹿一定要視產品質量為企業的生命,確保每一包牛奶的健康和安全,為全國人民奉獻高品質的乳製品;要切實做好企業上市各項前期工作;加大技術創新投入,調整產品結構,研製生產消費者喜愛的產品。”顯而易見,這一現象更說明了這家公司在當地的重要性。

 

在毒餃子事件中的情況是,日本消費者吃了餃子並中毒以後,本來應當拋開政治爭議,共同查清真相和尋找嫌疑人的兩國政府,卻陷入了互相批評和推卸責任的爭論之中,導致調查工作一度陷入被動。對於毒奶粉事件,恐怕這個問題更嚴重一些。只不過,這次的受害者是中國民眾,而且受到的傷害更加嚴重。

 

三是國內媒體仍然沒有有效的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奶粉污染是涉及大量消費者人身安全的極嚴重事件,國內媒體對此類事件本應加以留意。然而,在6月和7月網路上相繼出現許多關於嬰兒結石的消息以後,沒有媒體對此進行報道。9月8日,《甘肅晨報》終於發出了第一篇新聞,但文中卻奇怪的沒有出現“三鹿”這個品牌,而是稱為“某名牌奶粉”。其後,關於被污染奶粉品牌的爭議非常激烈,到9月11日,新華社才終於第一個公布了“三鹿”的名字。但是根據克拉克總理的說法,她已經於9月8日下令紐西蘭駐中國大使館直接與中央交涉,以求公布此消息。如果這一說法是準確的,那新華社的報道就多少有些“被迫”的因素。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為什麼媒體在被遭到嚴重懷疑的三鹿牌奶粉在市場上大量銷售的時候,卻不公布它的名字?而這樣掩蓋事實,得到好處的又是誰?

 

四是“重外輕內、標準不一”的問題。中國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一直都有嚴格的標準,但是國家標準在很多情況下並沒有得到嚴格的執行,這個問題在毒奶粉問題上體現的很明顯。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說法,此次檢測的奶粉銷往國內的有 491個批次,不合格的多達69個,然而中國出口到孟加拉、葉門等國的同類產品是完全合格的。另外,供應奧運會、殘奧會的所有產品也完全合格。這顯示出政府對出口貿易和奧運會的重視,同時也說明生產出合格的奶粉製品不是什麼難事。在這種情況下,491種產品中有多達69種不合格,實在是太不應該。應該說,中國自2000年以後實行的“國家免檢產品”制度是導致這一現象的重要原因——凡是得到這一稱號的產品,在國內都將不接受一般性檢查,而檢查的缺失正是導致出現不合格品的原因。中國只有像重視出口產品和奧運會專用產品一樣,重視自己民眾的食品安全,才能真正避免毒奶粉事件的再次發生。難道本國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如國家的形象和面子嗎?
總之,2008年發生在石家莊的兩個事件,充分的說明了中國在食品安全問題上的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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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 週一, 22 九月 2008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