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才網訊】

2010年1月29日,美國總統奧巴馬正式向美國國會通報新一輪總額為63.92億美元的對台軍售計劃,這是奧巴馬政府實施的首個對台軍售案。

其中包括60架UH-60M黑鷹直升機、114枚「愛國者3型」反導系統、2艘鶚級掃雷艦、魚叉反艦導彈、博勝指管系統共5項軍備。

此次軍售名單並未包括台灣此前強烈要求購買的F-16C/D戰鬥機和柴電潛艇。

此次對台軍售的美國公司包括雷神公司、波音公司、聯合技術公司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

自1979年美售台48架2.4億美元的F-5E型戰鬥機,到2007年美售台AIM-120C-5型空空導彈,美國歷任總統近30年來都依據《與台灣關係法》對台出售武器。

據2月5日台灣最新直升機採購標案顯示,台軍方將耗資1.1億美元向歐洲直升機公司購置3架EC-225救援直升機。

這是十幾年來台灣從法國採購拉法葉艦與幻象戰機后,第三度引進歐洲軍事裝備。

在美國宣布對台軍售後,中國外交部隨即會見美駐華大使,嚴正要求美方停止對台軍售,並提出四項反制措施。

反制措施包括暫停兩軍計劃內有關互訪安排、推遲中美兩軍部分交往項目、推遲雙方擬於近期舉行的中美副部長級戰略安全和軍控與防擴散等磋商、以及將對參與售台武器美國公司實施制裁等。
來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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