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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孝子不如培育孝文化

2011-11-02 作者:李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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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由中国伦理学会慈孝文化专业委员会开展的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近日在北京启动。

  
当“老人跌倒了该不该扶”越来越成为烫手山芋时,人们的道德似乎有了一定的滑坡。不扶会被说成不孝,毕竟我们传统文化中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之言。扶的话说不定会被倒打一耙,因为做好事反要赔偿的案例近年不胜枚举,如各地的类彭宇案。所以,这个问题最终演变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据说,该工程将吸收孔子、孟子、曾子等圣贤有关孝行教育的思想精华,结合国内外青少年专家和成功培养孩子成才的优秀家长的先进理念和经验,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培养百万中华小孝子,为全国亿万孩子树立道德榜样。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始,说明相关部门正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了。培养孝顺品德,从娃娃抓起,让孩子从小养成孝顺的习惯,这是不错的初衷。可工程式的培养,让耳朵起老茧的结局,很可能是吃力不讨好,甚至会产生负面效应。

  
那么,工程真的能培养出孝子吗?用工程培养孝子,很大程度上是急功近利的行为,而这种所谓工程很可能一瞬间的拍脑袋,,无法演变为长效机制。因此,笔者以为,用工程来培养孝子,不如传承孝道文化,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尊老孝老敬老的氛围。此外,培养孝子全面性也不够,因为孝文化的传承需要社会各方面齐心协力,而不只是在小孩子身上做文章。各地的类彭宇案,让人们怀疑扶老人的必要性。人们想做好事,却因认为“做了好事不一定会有好报”,做好事时犹豫不决,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司法判决给道德引导起到了不好的作用,类彭宇案的相关案例判决,产生的舆论氛围是不健康的,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

  
十七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号召,吹响了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进军的号角。传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把传统文化中的优秀因子熔铸到文化建设领域,这样的古为今用是十分必要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家强调“仁爱”,墨家强调“兼爱”,都与爱相关联。人类社会需要爱,不管是儒家有等级的爱、墨家无等级的爱,都与爱分不开。所谓“孝”,正是晚辈对长辈的爱。乌鸦反哺、禽兽跪乳,何况于万物灵长的人呢?卧冰求鲤、曹娥投江等故事,都是孝文化的典型代表。新时期做好孝文化典型代表的宣传,则是构建、传扬孝道文化的基础。
 
功利性地培养孝子不如长期性地培育孝文化,当孝文化潜移默化之时,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会自觉地遵守孝道,这才是我们所乐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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