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三才编译首发】 当民主党的希拉里(Hillary Clinton)可望成为美国第一个女性总统候选人,共和党推出佩林(Sarah Palin)反击时,许多妇女则希望史坦纳姆(Gloria Steinem, 1934~)也能站出来,让这场竞选变得更有意义一些。不过,对于2008年的大选,史坦纳姆则提出对于自己角色的洞见:
“女权主义从来没有为任何一名妇女谋得一份工作。它只是让世界各地的妇女受到公平一点的待遇。"
你很难找到有哪一个美国的女权组织,其背后的创建没有史坦纳姆的身影。她在有关性别平等的立法议题上一直很活跃,她在1970年于参议院的作证,使得引发国人重视的《平等权利修正案》(Equal Rights Amendment)得以败部复活。 史坦纳姆作为《女仕》(Ms.)杂志和妇女行动联盟的创始人的成就,常被她的另一件新闻创举所掩盖:在1963年,也就是亨特汤普森(Hunter S. Thompson)以“奇闻趣事(gonzo)”耸动新闻成名的7年之前,史坦纳姆就以兔女郎的身分去卧底,写出女性在《花花公子》杂志俱乐部所受待遇的报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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