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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终于在“第四次”扳倒了市纪委书记

“省纪委三次调查扳不倒他”。曾锦春,从1995年开始担任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掌控纪检权11年。案发前,因群众不断反映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初核。但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加上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2006年7月,湖南省纪委利用查处郴州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的有利时机,终于找到了曾锦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突破口,并于9月19日对曾锦春采取“双规”措施。以上《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借双规敛财数千万终被双规》一文中的一段报道。 曾锦春,掌控郴州市纪检监察权11年,他利用手中的权力,把郴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办案手段,演变为给他敛财、贪污、受贿的机器,以满足他贪婪的欲望。郴州市桂阳县原纪委书记、人大主任刘城琅说:“所谓贪,就是涉及到经营的案子,他认为有油水的,不论案子大小,他都要直接插手,都要抓,一抓到底,亲自出马。所谓狠,就是不择手段。”2007年4月11日,湖南省纪委透露,目前已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3000余万元,不明财产近5000万元。11年的时间敛财8000余万元,曾锦春可谓“全国最富有的纪委书记”。

面对我们富的流油的纪委书记,湖南省纪委曾三次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解初核,但三次均查而未果,理由是“由于曾锦春所处岗位的特殊性、反调查能力比较强,加上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未能查实其违纪问题”。曾锦春狡猾的像只狐狸,他有警觉,他有较强的反调查能力,但他同时又像一头贪婪的饿狼,张开血口、露出獠牙,不加任何的收敛,疯狂的敛财。为什么呢?因为他根本没有把省纪委放在眼里,更没有把党纪国法放在心里,他的眼里只有钱,心理只有贪婪的欲望。

我们祝贺并感谢湖南省纪委终于在“第四次”扳倒了这个黑贪的纪委书记,虽然让人有种“迟来的的爱”的感觉。但郴州市各地群众走上街头,像过年一样燃放起烟花爆竹昼夜狂欢,庆祝这个在当地无恶不作11年的大贪官落马。当地报刊亭上报道曾锦春落马的报纸卖到10元到20元一份仍被抢购一空,连复印件也卖到了5元一份。也让卖报的人们第一时间享受到了贪官落马所带来的利益。

曾锦春案的出现和发生,作为纪委书记来说,应该是一个个例,虽然紧跟其后又出了一个因嫖娼而被开除党籍的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杜湘成。我想湖南省纪委近段时间一定有些郁闷,“被一颗又一颗的老鼠屎,坏了一锅又一锅的汤”,但老百姓对湖南省纪委的做法欢迎,对取得的成绩祝贺。曾锦春案给我们一个警示,曾锦春利用反腐败的手段进行敛财、受贿等腐败活动长达11年之久,难道就只有群众才能监督、上访、反映,郴州市的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难道一个个都是“聋子、瞎子”,对曾锦春的腐败活动经如此的麻木不仁,估计更有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者的存在。也正是这种麻木不仁者、为虎作伥者以及那些“聋子、瞎子”的存在助长和放纵了曾锦春那种“饿狼”的贪婪,才会出现省纪委三扳其而不倒的怪异现象。

在改革开放前,内地没有“灰色收入”这个词;改革开放后,经济日趋活跃,社会各类群体随之出现收入的多样性。人们把合法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称为“白色收入”,把违法收入称为“黑色收入”,还有那种介乎于白色与黑色之间的“灰色收入”。

导游现在许多旅行社的导游基本没有工资,有的旅行社不仅不给导游发工资,甚至还要求带团的导游按人头费上缴给旅行社一笔不小的费用,“吃回扣”就成为内地导游赚取“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旅游商店为导游和司机提供的回扣比率一般为购物额的20%-50%不等,同时还向导游和旅行社支付“人头费”和“停车费”。所以,尽管有时游客早就没了购物欲望和购物可能,导游和司机还是要把旅游团往商铺里拉,只要停够时间,商店就得按人数给钱。“有时看到一个上百人的大团来了,我们心中更多的是紧张。如果没‘出活’,光人头费加停车费就要付几千元。”北京八达岭长城脚下一家珍珠店的老板对此很无奈,他不敢得罪导游和司机,否则以后导游有“好团”也不会再往这里“导”了。

医疗卫生界这里可说是“灰色收入”最丰厚的行业,拿红包、吃回扣、走穴,已经到了见怪不怪的地步。普通人看个病,特别是动手术,给主刀医生、助手、麻醉师、手术室护士分别送红包,都是公开的秘密。一位医生接受采访时说,在这个圈子里收红包是很普遍的事。随便问一下医护人员,只要是说良心话的,谁敢说自己没有收过?

医生走穴,主要是一些知名度高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到下属医院去一次,进账一二千元是家常便饭。而著名医院的医生更可拿到5000至1万。

吃药品回扣是医疗界“灰色收入”的另一种形式。“到医院看病,最好穿得寒酸些,因为医生会边看病边打量你的衣着。如果看出你有钱,医生会给你开最贵的药。”一位医生的话可以让人们部分明白,为什么看病时,医生总是异常热心地询问患者干什么工作,收入高不高,原来是在探听病人囊中虚实。

教师目前教师们最大的“灰色收入”主要来自开辅导班和走穴。一位大学教授说,自己一个星期有12次友情客串,身心疲惫,上课有时也感到力不从心。另外,老师在校外搞创收的形式五花八门,诸如讲学、做学术报告、代课、当家教、兼职顾问等等。而与社会应用、市场需求关系紧密的学科老师,如经济、金融、会计、法律、外语等,搞校外创收的机会更多,有的一天至少千元。

幼儿园的老师同样如此。一位家长抱怨说,每逢过节过年,6岁的儿子都会要求父母去看老师,不去就和家长闹。为了让孩子能在学校里得到更多的关照,家长给老师们塞红包成了家常便饭。

丧葬业家里死了亲人,家属宁愿多花点钱,把后事办得风光些。从业者往往看准死者家属心理,导致收费项目五花八门。一个价值只有100元的骨灰盒,转卖到了死者家属手中,马上就变成了几百元、上千元。有家殡仪馆在不长的时间里,先后以这种方式赚取暴利十几万元。除此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运尸费、抬尸费、小厅费等等,并经常任意抬高收费标准,利用其行业垄断地位,强制死者家属开销。

经济学家茅于轼说,“灰色收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从某种意义上说,“灰色收入”的出现,预示着经济开始活跃,个人有了更多施展所长的机会。但不可忽视的另一面是,“灰色收入”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如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贫富差距加大、贪污腐败等。对老百姓而言,重要的不是那些“富人”有多少钱,而是这些钱是怎样来的。

来源:碧海银沙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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